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文化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同步开启第三届全省“放心消费嘉年华”岱山分会场活动。据了解,我县去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及咨询784件,挽回经济损失9.86万元,投诉举报总量同比下降12.11%,投诉调解成功率位居全省前列,维权效能评估居全市第一,职业索赔治理获省专项资金奖励(据《今日岱山》3月14日报道)。权益有保障,消费增活力,我县持续优化的消费环境,着实令人欣喜。
消费连着民生冷暖,更关乎经济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坚持激发居民消费内生动力与出台促消费政策并举,推动消费持续增长。提振消费,除了稳步增加居民收入、优化市场商品供给,更为关键的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试想,若是走进餐馆担心缺斤短两,购买家电害怕售后无门,外出旅游遭遇宰客欺诈,消费者自然不敢放心花钱、舒心消费。由此可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正是激发居民消费内生动力的重要前提和坚实保障。
近年来,我县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投诉举报总量稳步下降,ODR在线和解机制全面推广,相关企业办结率、和解率均达到100%;累计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元540家,还设立了全市首个“银龄消费护航点”,全方位守护各类消费群体权益。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消费环境打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去年784件投诉举报及咨询件、9.8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既是维权工作的实绩,也折射出消费领域依然存在的诸多问题。每一件投诉背后,都是一次不佳的消费体验;每一分挽回的损失,都代表着本可避免的消费纠纷。想要打响“品质消费活力岱山”品牌,消费环境优化提升仍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既要着力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更要从消费供给侧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一方面,要坚持树样板、做示范,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商圈、示范单位培育工作,以标杆效应带动全域消费环境提升;另一方面,要从严落实监管责任、守住消费安全底线,督促各类商家严守诚信经营准则。尤其要严防个别不良商家破坏整体消费环境,坚持对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惩处,让违法经营者付出应有代价,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只有一天,但消费者权益的守护必须落实在每一天、贯穿于日常。“放心消费嘉年华”不应只是阶段性活动,更要朝着常态化、长效化方向推进,放心消费单元建设也需持续深化、扩面提质。今年我县计划培育放心消费单元570家以上,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网点布局,正是要让“天天3·15”从一句口号,真正变为可感可及的现实。唯有让消费者无论走进哪家商铺、身处哪个商圈,都能感受到放心、安心与舒心,才能持续激活消费市场,让岱山消费环境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