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贵州商学院美食街的一桩怪事,看得不少网友哭笑不得:一位商户租下铺面打算开卤肉饭,签约前反复确认能正常经营,投入两个月时间、花了不少钱装修,等到快要开业,才收到通知——卤肉可以卖,米饭不许卖。一句怕和校内食堂抢生意,直接把卤肉饭最核心的部分拿掉了,网友调侃:这干脆改名叫“纯卤肉片专卖店”算了。
虽然后续经过协商,承包方进行了赔付,商户的损失总算有了着落,但这件事留下的疑问,并没有跟着赔款一起消失。最让人难以接受的,还不是这条“禁售米饭”的规矩本身,而是规矩执行里明显的双标。商户转头一看,同一条美食街上,还有别的店铺照常卖盖浇饭、炒饭,米饭供应一点不受影响。校方给出的解释是,这些属于特许经营。可特许的标准是什么、怎么申请、为什么有人能批有人不行,没有清晰公开的说法。同样在一条街上做生意,有的可以卖饭,有的直接被卡死,这种模糊的特权式管理,很难让人觉得公平。
学校打造美食街、引进校外商户,初衷本该是给学生多一点吃饭选择,用适度竞争倒逼食堂提升口味、改善服务。学生们早就有体会,食堂菜色常年不变、排队久、价格偏高的时候,大家就盼着多几家靠谱小店,换个口味。现在倒好,一边对外招商,承诺商户可以经营卤肉饭;一边悄悄设限,用禁令护住食堂的客源。这种做法,等于只想要招商带来的租金收益,却不想承担竞争带来的压力,有点本末倒置。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招商环节的契约漏洞。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运营方当初一口答应可以做卤肉饭,等到商户装修落地、投入全部成本之后,才抛出限制条款。如果这次没有媒体关注,商户大概率只能自认倒霉,租金押金能退,砸进去的装修钱、耗掉的时间成本,都要自己扛。把业态管控的风险,丢给不知情的小商户承担,本身就缺乏诚意。
这件事最后以赔付收尾,算是一个止损的结果,但它不该只停留在一次纠纷的了结。校园后勤走向社会化,核心是透明和公平。规则要提前公示、标准统一,招商承诺要说到做到。食堂想要留住学生,靠的是实惠的价格、稳定的口味,而不是靠一纸禁令,把竞争者挡在门外。
卤肉饭离不开米饭,校园治理也离不开契约精神。校园运营管理不能随心所欲,做生意更不能先挖坑、后补救。只有规则清楚、一碗水端平,学生、商户、校方三方,才能真正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