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风筝锦标赛暨国际运动风筝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风筝协会、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风筝协会、舟山市体育局、岱山县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
2012年10月20日至21日
四、比赛地点
浙江省岱山县鹿栏晴沙景区
五、竞赛项目
(一)传统风筝赛
1.龙串类(中型及以上)
2.硬板类(中型及以上)
3.软板类(中型及以上)
4.硬翅类(中型及以上)
5.软翅类(中型及以上)
6.硬板串类(中型及以上)
7.软板串类(中型及以上)
8.硬翅串类(中型及以上)
9.软翅串类(中型及以上)
10.动态类(风力机械传动)
11. 软体类
12.串类最长类
(二)运动风筝赛
1.个人双线芭蕾赛
2.双人双线芭蕾赛
3.团体双线芭蕾赛
(三)最佳空中效果赛(挂件)
(四)打斗风筝个人赛
(五)盘旋风筝个人赛
(六)夜光风筝赛(只限于单线平面(板子)、立体类)
(七)表演项目:地方特色风筝表演赛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及境外国家和地区风筝组织均可组队参加,国内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队,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30个队。
(二)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5名(性别不限,年龄18-65周岁)。
(三)每队限报竞赛项目12小项,每队每小项限报1只风筝,每名运动员限报3小项。
(四)同一风筝不得兼报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
(五)参加运动风筝个人、双人、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可重复报名,同一运动员不能代表不同队伍参赛。参加运动风筝团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
(六)请各队准备1--2只反映当地特色的风筝赠送组委会,大会将安排捐赠仪式并颁发证书。
(七)请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八)境内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将证明身体健康的资料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七、竞赛办法
(一)传统风筝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02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运动风筝比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1、比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进行(套路须由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中的规定动作组成),时限分别为个人2-4分钟、双人2-5分钟、多人2-5分钟。
2、音乐和动作图形须在比赛前交往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三)打斗风筝个人赛详见附件《打斗风筝比赛暂行办法》
(四)盘旋类风筝个人赛详见附件《盘旋类风筝比赛暂行办法》
(五)夜光风筝比赛详见附件四《夜光风筝比赛暂行办法》
(六)所有项目比赛中不得更换运动员。
八、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1.团体名次按各参赛队竞赛项目成绩总分排列名次,录取前8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单项名次按竞赛项目录取前8名,不足8名(含8名)减一录取,前8名成绩分别按9、7、6、5、4、3、2、1得分计团体总分。
3.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奖励办法
1.向获得团体前八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
2.向获得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向第四名至第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奖金。
3.表演项目设最佳创新奖、最佳放飞奖、最佳空中效果奖、最佳造型奖、最佳工艺奖、最佳表演奖各2名,向获得表演项目最佳奖项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4.夜光风筝比赛除录取前八名外,凡参加夜光风筝比赛的运动员都发给夜光风筝表演奖。
5.向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赛队颁发证书。
九、报名
参赛单位须于2012年9月28日前用快件/传真将报名表(境内参赛队伍须加盖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风筝组织的公章)、保险单据及体检证明复印件分别传至中国风筝协会及岱山县体育局;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可变动。
中国风筝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67147626
电子信箱:wellpc@yahoo.cn
岱山县体育发展中心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一弄14号
邮编:316200
电话:0580-4472870
传真:0580-4474793
邮箱地址:dsxtfzx@163.com
联系人:罗武华
十、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2012年10月19日到浙江省岱山县蓝天宾馆报到。组委会负责在舟山(定海)汽车客运中心和岱山县(轮船、汽车)接站。请提前将抵达信息电告岱山县体育局。
(二)参加江苏如东2012年国际风筝邀请赛又参加浙江岱山2012年全国风筝锦标赛暨国际运动风筝邀请赛的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风筝队,在2012年10月18日由承办单位负责派车接至浙江岱山。
(三)各队于10月22日离会。
(四)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五)各队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和健康证明。
十一、经费
参赛队差旅费自理。
十二、其它
(一)请参赛队自备队旗一面(形状不限,规格不超过3平方米)
(二)填报报名表内容须为打印。
(三)请将本队简介、参赛风筝特色随报名表一并书面报组委会。
(四)超编人员能否赴会,请商岱山县体育局,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见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