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带气旋是生成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的天气尺度的涡旋的统称,它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采用一套统一的热带气旋命名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是指东经180度以西、赤道以北的太平洋洋面和南海海面)。世界气象组织(WMO)台风委员会所有成员以及环西北太平洋的WMO有关成员共同贡献了热带气旋命名表的名字。
热带气旋命名表由世界气象组织台风委员会第31届会议讨论通过,相关的业务程序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命名表共有140个名字,分别来自柬埔寨、中国、朝鲜、中国香港、日本、老挝、澳门、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和越南。每个成员各贡献10个名字。
命名表按顺序命名,循环使用。
西北太平洋及南海海域热带气旋的命名有以下几个原则:每个英文名字不超过9个字母;容易发音;在各成员国语言中没有不好的意义;不会给各成员国带来任何困难;不是商业机构的名字;选取的名字应得到全体成员国的认可;中文译名由中国气象局、香港天文台和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台协商统一确定。
世界气象组织区域专业气象中心(RSMC)-东京台风中心负责按照台风委员会确定的命名表在给达到热带风暴及其以上强度的热带气旋编号的同时命名。热带气旋按预先确定的次序依次命名。热带气旋在整个生命史中保持名字不变;对通过国际日期变更线进入西北太平洋的热带气旋,维持美国中太平洋飓风中心原有命名不变;对从西向东越过国际日期变更线的热带气旋维持东京台风中心的命名。
对造成特别严重灾害的热带气旋,台风委员会成员可以申请将该热带气旋使用的名字从命名列表中删去(此名字成为某个灾害特别严重的热带气旋的专有命名),也可以因为其他原因申请删除名字。每年的台风委员会届会将审议台风命名表,将用新的命名代替已删去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