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 岱山支站
乡镇巡礼:
 高亭镇  衢山镇 东沙镇 岱西镇 岱东镇 长涂镇  秀山乡

 新闻热线:0580-4406519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频道(2014) > 建国65周年 > 大事记(祖国篇)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http://www.daishan.com  岱山新闻网     2014年9月24日 15:54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198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通知指出:依法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强烈愿望。现在预审工作已经结束,案件已送到检察院,预定在10月间提起公诉,依法审判。

  9月26日至29日,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在会上宣布,这次准备提起公诉的10名主犯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对已死的各犯不再起诉。

  1980年11月20日开庭起诉以后,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10名主犯分两个审判庭进行审理。第一审判庭开庭20次,第二审判庭开庭22次。共出示证据873件,出庭作证的证人有49人,共有6万多人次参加了旁听。整个审判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经过特别法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共历时两个月零5天。终于在1981年1月25日,由特别法庭大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10名主犯进行了宣判。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初审编辑:刘王明 责任编辑:陆双燕
 

相关文章

 
热点新闻
科技赋能 绿色防控
旧路焕新颜 出行更舒心
面向社会招募“菜篮子”加盟商 共...
惜别学军支教团队 “浙江有礼”筑...
山主场力克定海 “浙BA”预选赛精...
张文科开展“一企一服务”活动
“强国复兴有我 童心筑梦向未来”...
施用微生物菌剂 盐碱地试种大豆
磨心水库主体结构昨日顺利结顶
海岛低空物流产业创新发展研讨会...
 
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主管 岱山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4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1420056
电话:0580-440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