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 岱山支站
乡镇巡礼:
 高亭镇  衢山镇 东沙镇 岱西镇 岱东镇 长涂镇  秀山乡

 新闻热线:0580-4406519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频道(2014) > 建国65周年 > 大事记(祖国篇)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http://www.daishan.com  岱山新闻网     2014年9月24日 15:54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初审编辑:刘王明 责任编辑:陆双燕
 

相关文章

 
热点新闻
端午假期天气 雷雨大风为主
全国科技活动周 | 我县开展科技活...
“岱·领青年说”宣讲集体磨课会举办
政协“民生议事堂” 聚焦江南山岛...
民革舟山新城支部在岱开展儿童节...
县领导“六一”走访慰问少年儿童
【实干奋进年】唯实唯干 奋斗奋进...
热血青春 为爱接力
衢山首家国有菜篮子专营店建成营业
岱山公安开通“绿色通道” 助力考...
 
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主管 岱山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4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1420056
关于我们 | 电话:0580-440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