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23日上午召开的2014年企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宣贯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县创新创业,我县出台企业人才住房保障专项政策,企业人才购房可享优惠。
该政策保障范围为:《岱山县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中第(一)至(十二)类人才,其中第(十二)类人才扩大到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企业人才购房采用财政补助、用人单位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岱山县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中第(一)至(十)类人才仍按《岱山县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补贴标准实行。第(十一)类人才由县财政补助8万元,比非企业人才提高60%;第(十二)类人才由县财政按新购买商品住房价格的7%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7万元,比非企业人才提高100%。企业不给予购房补贴的也可享受财政补助。
具体申报时间分四次集中受理,分别为9月29日至9月30日、10月27日至10月28日、11月27日至11月28日、12月30日至12月31日,本政策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