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我县出台了格列卫等15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具体办法,全县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此类药品,符合支付规定的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年度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其15种特殊药品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