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车辆出行,县公路管理局携同县工商银行向全县车辆提供ETC(高速不停车收费)业务办理。
据了解,“ETC”是指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处不需要停车收费,在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时,采用电子支付方式,直接通过银行卡自动扣费,并且是全国联网。
“开通ETC,有利于车辆快速通过高速收费处,节约时间、减少车辆磨损、降低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县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享受省内高速收费9.7折优惠。该负责人表示,单位办理ETC,需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行驶证、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工行对公账户、经办人身份证,并和工商银行签约。个人办理需带上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工行卡(牡丹畅通卡、公务卡、贷记卡,任选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