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会上获悉,我县将扎实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降低农药废弃包装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序推进全县废弃农药包装回收与集中处置工作。
据悉,废弃农药包装回收范围是在本县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废弃农药包装瓶(含,包括5-10ml针剂)以下0.2元/只;51-300ml(含)0.4元/只,301ml以上2元/只;废弃农药包装袋0.25元/只的回收标准在全县的各个农资销售点进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