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提升人民调解群众满意度,县司法部门采取“四主动四结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截至目前,通过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2300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成功调解家庭邻里纠纷433起,婚姻家庭纠纷595起,损害赔偿纠纷334起。经调解签订协议的矛盾纠纷共1663起,通过回访督促,协议履行全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