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意见》中配套出台了包括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在内的一揽子扶助关怀政策。
据介绍,《意见》中最大的亮点是新增了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按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失独家庭”采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辅助生育的,也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这将有助于引导失独家庭实现家庭重构。而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另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人文关怀,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生产帮扶、精神慰藉和心理援助等社会关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