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达到每生每年1020元,初中达到每生每年1320元,分别超过省定标准的56.92%和55.29%。
据了解,自200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我县小学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提高了490元,增幅达92.5%;初中提高了590元,增幅达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