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四月份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据介绍,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越线停车、违法载人、撑伞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各行其道、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无牌照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等。
“严治电动车交通违法,最主要的目的是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县范围内登记在册的电动车有近10万辆,仅去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就造成了4人死亡,占全年交通死亡人数的50%。
今年1至3月,我县交通伤亡事故虽然大幅下降,但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并没有相应减少,电动车整治势在必行。
记者了解到,我县交警部门将进一步优化通行空间,加强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电动车违法较多的路口路段进行排查、梳理。在进一步优化道路基础上,合理设置信号灯时间,严格查处违法停车,确保非机动车道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