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从6月1日起,我县将实施物损交通事故快撤快处新办法。届时,如果车主在路上碰到简易交通事故,应先行撤离现场,再通过视频等证据进行快速处理。
据了解,符合快撤快处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范围为:在工作时间内,岱山本岛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上机动车财产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撤快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一方当事人逃逸的;碰撞并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坏的;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遇到这些情况,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在现场安全地点等候民警到场处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视频快处事故只需4步,互拍照(录像)、留电话、约时间、快撤离。“当事人应当在采取视频保存证据。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应当在撤离现场后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确认无异议后直接将车辆开到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当事人采取拍照留证方式,要求前后全景照各一张,车辆碰撞、损失部位一张,共三张照片。
“过往交通参与者可以劝说财产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当事人实施快处快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新办法实施后,当事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却未撤离,我们也将责令其撤离现场;对拒不撤离现场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撤离,并对当事人及车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希望能通过此举,切实缓解城区道路交通行车难,减轻因交通事故引起的道路交通堵塞现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