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残联获悉,为减轻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及其家庭的负担,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帮助其顺利就学,目前我县发放了岱山籍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补助资金。
据了解,此次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按照先交后补的办法进行。“符合减免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在学校按规定自行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在学期(学年)结束后,即次年7月15日前再回原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县残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补助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其中,学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目前,县残联已会同当地教育部门对学生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集中审核,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将学费和住宿费减免补助资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
据了解,此次补助共计发放资金23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