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在县环保部门和县农林部门共同组织的评审会中,《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获得了通过。
据了解,该《方案》划定范围为我县县域内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方案》的形成为各部门明确职责和监管措施做好基础工作,形成县域水源地分区、分类环境管理模式,实现水环境功能曾庆、水环境质量提升、水资源持续利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