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将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为此,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做好今年“费改税”过渡期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据了解,县环保局对历年排污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排查,截至2月底,我县共有17份欠缴单,14家欠缴企业,主要涉及行业为船舶修造业;确保应收排污费及时入库。县环保局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清欠完成率达70%以上,10底前全面完成排污费清欠工作;此外,该局正在整理完善排污费征收相关档案,为下一步与税务部门的工作交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