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以各农村乡镇穿镇公路、各农村乡镇内主要道路为重点,大力开展以“乱开车”为重点的整治行动。
“乱开车”现象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交叉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规定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燃油助力车非法上路行驶。
“在整治行动中,我们交警大队路面执勤人员主要是通过采取现场警告、罚款、物理隔离和违停拖离等措施,以切实消除道路上的乱停车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
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查处“乱开车”违法行为628起。下一步,我县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突出查处重点,建立健全各农村乡镇“乱开车”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