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水平,顺利过渡“费改税”工作,从今年第一季度起,污染源排污网上申报系统正式对国控企业上线使用。
据了解,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排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每季度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提交后由县环保局在内网进行审核开单。此系统的上线缩短了企业排污申报时间,提高了排污费征收效率,也为下步推广到所有排污企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