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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公安交警相关窗口业务工作的通告
 
http://www.daishan.com  岱山新闻网     2020年2月3日 10:38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各位驾驶人: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精神,我大队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公安交警相关窗口业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交警窗口业务工作范围:

  1: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不含记12分交通违法);

  2:机动车检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转移登记等业务;

  3:驾驶人考试全科目业务;

  4: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业务。

  二、相关说明

  1: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和车驾管业务,可通过手机登录交管“12123”APP或者“浙里办”APP,进行网上自助办理;

  2:道路交通违法记12分、被扣车及扣证的急需处理,及车驾管业务急需办理,请致电4966909(违法处理)、4400693(车驾管业务)预约办理,并配合民警做好疫情检测及身份核查工作;

  3: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相关交通违法的,不增加其他处理措施及后果;因此导致证照逾期检验或者审验,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

  4:相关交警窗口业务工作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谅解。

  特此公告。

  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2日

 
来源: 作者: 初审编辑:徐立 责任编辑:陆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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