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以“十个最”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举措,有效遏制疫情在我县范围内传播扩散。当前,我县疫情防控进入了最关键阶段,特别是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大批人员即将返岗返工返学,疫情防控工作压力将更大、责任将更重。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三返”人员(返岗返工返学人员)申报制度。所有从舟山市外返岱的“三返”人员需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无工作无居所的市外人员一律劝还。
(二)严格执行隔离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对已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一律不得外出。严禁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未经批准外出,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所有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房东不能向重点疫区人员出租房屋。己出租还未入住,由房东通知暂缓来岱。
(四)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五)严格实行开工复工等审批制度。各企业务工人员返回岱山时间和开复工时间一律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六)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借机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市民必须配合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拒绝配合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希望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2345、110。
岱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