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 岱山支站
乡镇巡礼:
 高亭镇  衢山镇 东沙镇 岱西镇 岱东镇 长涂镇  秀山乡

 新闻热线:0580-4406519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海洋经济 > 最新动态

下月起 我县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和门槛
 
  岱山新闻网     2022年11月22日 14:31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12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1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035元,低保边缘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也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8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7元,增幅为13.7%。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县低保、低边、困难残疾人及困境儿童等各类社会救助对象3600余名。

  另外,本次调标还同时降低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要求,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认定的人均收入标准从低保标准的原1.5倍放宽至2倍以内,可使更多在救助门槛边缘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来源:岱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施佩佩 赵嘉波 初审编辑:陈慈君 责任编辑:陆双燕
 

相关文章

 
热点新闻
“体育+非遗” 开辟海洋文化活态...
市“我们的村运”暨岱山“海韵渔...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诚信为...
2025年“工匠杯”岱山县羽毛球邀...
“艾”心手作传文化
【唯实唯干奋斗奋进】抢抓施工黄...
两新党建“实干奋进年”项目展示...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
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来岱开...
【回眸“十四五” 奋进这五年】集...
 
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主管 岱山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4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1420056
电话:0580-440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