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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部门:加强零售药店监管 规范药品价格市场秩序
 
  岱山新闻网     2022年12月8日 14:05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随着舟山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胶囊等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药品,价格也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防范、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12月6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每到一家零售药店,检查人员重点检查店内各类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套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同时告知经营者不得对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防疫的中成药价格跟原来一样,药品也比较充足。”顺康药店执业药师孙叶说。

  截至目前,县市监部门已检查药店39家次,检查发现,近期感冒类药品销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价格基本保持稳定。随着防疫政策的优化调整,不少市民可能会选购一些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对此,专业人士提醒,要理性购药,而不是盲目囤药。“我们会尽量保证防疫药品的充足和价格稳定,市民若出现严重呼吸道感染症状,建议不要自己用药,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孙叶说。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县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来源:岱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 周婷 夏秉挺 通讯员 姜勇 初审编辑:陈慈君 责任编辑:陆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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