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实施电子证照工作,新版渔业船舶证书证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启用,县海洋与渔业局同步开展换证工作。

据了解,新版渔业船舶证书统一了海洋渔船、内陆渔船和港澳流动渔船证书样式,《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证许可证》统一整合,不再区分海洋、内陆、港澳流动。另外,船舶抵押和租赁信息在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上载明,抵押登记和租赁登记不再单独发放证书。
目前,我县渔业船舶办理相关证书证件已采用新版样式,同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渔业船舶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