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岱山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岱文明办〔2023〕5号)要求,经过基层推荐、组委会评审等程序,李梅等11名同志为第八届岱山县道德模范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80-4475269 。邮寄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县文明办,邮编:316200。
第八届岱山县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一、诚实守信类
李梅,女
岱山县高亭镇闸口社区个体经营户
马忠军,男
衢山中心菜场个体经营户
二、见义勇为类
孙腾,男
浙岱渔11127号船船老大
刘松土,男
浙岱渔04895船船老大
三、敬业奉献类
沈志波,男
岱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马海林,男
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助理
黄雪芬,女
秀山乡敬老院院长
四、孝老爱亲类
王和球,女
衢山镇龙潭村村民
朱芬球,女
长涂镇倭井潭村网格员
五、助人为乐类
韩燕芬,女
岱山县同心社工服务中心秘书长兼执行主席
邹建华,男
岱山县高亭中心菜场邹记食品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