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县妇联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多元救助关爱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旨在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拓宽救助渠道,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意见》明确了法院和妇联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各自职责。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并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线索材料及时移送给妇联。妇联在日常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定期走访、家庭教育指导、矛盾调解等多种形式的关爱帮扶,发现其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将相关线索材料及时移送给法院。
在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开展救助帮扶后,法院和妇联还将开展常态化回访,及时跟进救助后风险评估和社会效果评估,保障救助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