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2025年度城乡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新的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更加惠民、更加便民。
据了解,2025年度城乡医保筹资标准相较于去年略有提高。成年人每人每年2310元,个人缴费770元,各级财政补助154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910元,个人缴费630元,各级财政补助128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920元,个人缴费200元,各级财政补助720元。2025年度城乡医保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孤儿按特困供养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低保人员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成年人、未成年人个人缴费相比去年增加了60元,同时对这两类参保人群的各级财政补助增加了350元,补助力度大幅提升。”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稽核管理科科长李科翰说。
另据了解,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也得到了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定额补助1500元调整为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报销。李科翰介绍道:“保障范围与生育保险一致,即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另外,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提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