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助推共同富裕,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有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145元,低保边缘户发放的生活补助为新低保标准的20%,即从原先的222元相应提高到229元。
据了解,这是我市自2019年以来第6次提高低保标准,7年间增幅达59%。截至今年11月底,全县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632户1882人,低保边缘对象117户195人。今年1-11月,我县支出城乡低保资金约2264.3万元,累计发放低保边缘生活补助约5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