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西镇海丰村文化礼堂开展“民法典—物权篇”专题宣讲活动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切实增强村民的物权保护意识,近日,由岱山县委宣传部、岱山县文明办、岱西镇主办,岱西镇海丰村文化礼堂邀请县选调生魏叶开展“民法典—物权篇”专题宣讲活动。活动邀请了选调生魏叶为村民宣讲,活动以“接地气、听得懂、用得上”的形式,为村民送上了一场实用的法治盛宴,打通了普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此次宣讲活动聚焦村民在生产生活中高频遇到的物权问题,魏叶结合农村实际,围绕《民法典》物权编的核心内容展开解读。从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与意义、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与使用限制,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原则,再到相邻关系的处理、物权受到侵害后的维权途径等,都进行了详细阐释。针对“非本村集体成员购买宅基地协议是否有效”这一村民关切问题,魏叶通过具体案例说明,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非本集体成员间的宅基地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法院会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平衡各方权益。同时,还讲解了离异妇女在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中享有的平等权利,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离异等为由侵害其合法权益,有力传递了男女平等的法治理念。这些案例贴近村民生活,引发了现场群众的强烈共鸣,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物权保护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参与活动的村民纷纷表示,这次宣讲内容实在、针对性强,把复杂的法律知识讲得明明白白,解决了自己心中的不少困惑,以后遇到问题会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