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调整2026年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我县同步按照新标准执行。本月起,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2212元每人每月、机构养育孤儿标准为3096元每人每月、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为2477元每人每月。
据统计,我县共计特困人员180名、孤困及困境儿童111名,预计增加支出约64万元。此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切实改善困难群体生活质量,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