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是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求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事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来灾害多发,事故频繁。据统计,在我国进入现代社会后,每年约有20万人因突发事件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0亿元。2003年的“非典”、2004年的“禽流感”,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2006年四川、重庆特大干旱,2007年南方冰灾,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拉萨3-14打砸抢事件,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2009年的甲流感事件。特别是针对学校的恶性事件更是触目惊心。今年,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了5起校园血案。此外,学校中毒事件也是频发。给我国人民在生产、生活上带来严重影响。适值县管领导干部读书交流活动之际,阅读完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主编的《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一书,联系到群体性突发事件,感受颇多。
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体制转换叠加、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多元化利益群体不可避免地发生竞争和冲突,诱发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
1.多元性、广泛性。我国已经进入社会转型期的关键时期,将会遇到种种难以预料的困难,种种难以预料的干扰,种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在这个关键时期,群体性突发事件也可能相应增多,常见的有企业转制、下岗失业、政建设征地、旧区改造、动拆迁问题所引发的一系列群体性突发事件,另外各种劳资纠纷、经济利益纠纷、国内外敏感问题等也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诉求涉及诸多方面,具有一定的广泛性。现在的群体性矛盾,由于涉及个别群体的共同利益,涉及的范围和人数比较广泛,小则几十人,几百人,多则上千人。一些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甚至指挥策划。一些外部人员也存在从众心理,或受某种蛊惑性、煽动性的宣传而主动参与。如果与一定的信仰结合在一起,就有可能导致组织性动荡;如果矛盾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很有可能发展为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2、渐进性、激化性。任何突发事件都有酝酿、发展、蔓延、爆发的过程。任何突发性事件都是相对地突发,不可能没有前兆,没有准备过程。一些敏感事件,一旦有人挑头,极易产生"连锁反应",规模逐渐扩大,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突袭上访,乃至拉横幅、游行示威,甚至暴力抗拒执法,有的还演化为"打砸抢"事件。因而,我们一定要高度地关注不同群体性矛盾发展变化的状况,及时发现闹事苗头,发现不安定因素,掌握“风吹草动”,做到“月晕知风,础润知雨”,提高未雨绸缪的能力,及时将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3、长期性、反复性。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合理与不合理诉求相互交织,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加之,有的部门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研究不够、工作不细、措施不力、久拖不决,导致反复上访、持续上访。另外,有的群众对党的政策不理解或一知半解,道听途说,总认为"法不责众",抱着"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要求一次比一次高,层层加码,三番五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不合理的诉求,使解决问题的过程反反复复,这一特点给思想引导提出了新课题。
从这几年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实践来看,各地政府为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各自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在社会转型期进一步完善地方领导责任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政府责任追究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和实施等等。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基层政府面临危机时,预警和预控能力较弱;二是决策执行中存在随意的现象,表现为决策执行中的不足和脱节,导致置现行法律、政策于不顾,即使基本属于科学的决策也经常得不到有效贯彻。那么,该如何从根本上切实有效地来防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呢?我认为,只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公平,才是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有效措施。
探讨新时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成因、特点,研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重要课题,特别对当前确保世博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正确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建立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促进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公共利益实现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增强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从而规范群体行为,调整利益冲突;要充分利用知名人士、民间权威者、社会杰出代表人物的作用,调节缓和社会矛盾。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整体工作之中,摆上重要位置,并与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制考核相联系,做到与业务工作一同规划,一同布置,一同检查。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应对好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证。
第二、建立督促落实的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多方面开展综合治理,立足于形成一个齐抓共管、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的立体化工作网络。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使突发事件应对法成为社会的行为准则,进而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加强民主法制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矛盾,法制宣传必须走在前头,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道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到热点问题比较多、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单位,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另外,要办好巡回法庭,模拟法庭,加强民间调解等工作,起到现场说法的作用。必须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信访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信访,真正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相信,只要抓住发展不放松,全力提升“四个岱山”建设整体水平。正确处理发展、稳定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牢把握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善民众生计、提高渔农民收入,提升乡镇和县域综合经济实力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