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一项者,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1)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发热达38℃一个月以上;
(2)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3-5次)一个月以上。
(4)卡波济肉瘤KS。
(5)明显的霉菌或其他条件致病感染。
2.若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1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1)CD4/CD8(辅助/抑制)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CD4细胞计数下降;
(2)全身淋巴结肿大
(3)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出现痴呆,辩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鉴别诊断】
需与下列疾病进行鉴别:
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皮质激素,化疗,放疗后引起或恶性肿瘤等继发免疫疾病。
三、特发性CD4+T淋巴细胞减少症,酷似AIDS,但无HIV感染。
四、自身免疫性疾病:结缔组织病,血液病等,AIDS有发热、消瘦则需与上述疾病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