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正是出游的好时节。这几日,王丽雅一家开始制定出行路线,准备在清明小长假期间,到周边景点踏春。
王丽雅是小学六年级学生,以往去一些收费景点,要购买全价票。而从下月起,像王丽雅一样,年龄在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岁(含18岁)的未成年人都可享受半票优惠。
记者从县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从4月1日起,凡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全面落实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最新的减免优惠政策标准,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物价部门要求,各地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已达到上述标准的,仍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今后,青少年在游览参观前,只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享受门票优惠。
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文件已下发至各游览参观点,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优惠政策并不区分群体,即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游客,境内还是境外游客,都可享受优惠。且游览参观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以及各项票价优惠政策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青少年群体来说,这一新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意味着他们的出游成本大大降低。
事实上,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我县早已实行各项优惠政策。
县旅游局景区执法管理科科长贺波华介绍,除文件中“年龄在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岁(含18岁)的未成年人可享受半票优惠”这一标准外,我县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早已达到上述标准,并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优惠政策。
贺波华表示,从4月1日起,全县各游览参观点将全面实行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