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碰到病变猪,你们怎么处理?”
近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群众监督员、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等,走进俞家嫂豆腐坊、竹屿菜场、华之友超市等7个点,对老百姓天天吃用的食品的加工、销售过程有了一次实感的了解。
6月11日至17日,我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进企业看食品加工、销售过程
“这么高的补偿费,对农户主动放弃病变猪起了很大的作用,也保证老百姓吃到放心肉。”
岱山绿洲肉食品厂是我县本岛唯一一家生猪屠宰厂,其负责人赵嘉龙告诉走访人员,他们在屠宰猪之前,会对每一头猪进行检疫,发现有问题的,就当场处理掉。农户将一头正常猪卖给他们,一般可以拿到两千元左右。如果碰到病变猪,当场销毁,农户可以得到一千余元的补偿。
此外,该厂也配备了猪肉运送车。“不经第二手,由厂方一直负责送到菜场。这样责任明确,阿拉老百姓也少一分顾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华君说。
在华之友超市,走访人员仔细看了进口柜台里的商品是否都有中文标识,并询问了超市负责人如何处理过期产品。
“虽然超市里设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服务员还是应该提醒市民这些食品多少时间内会过期。阿拉可能会忘记看保质期,以为是超市普通的优惠活动。”监督员们建议道。
“这样的走访活动,既是对食品企业的一种监督,也可以让群众代表将企业如何生产、销售食品的直观信息带给周围的亲戚朋友。”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社会监管共铸食品安全
目前,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
农林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的监管;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源头质量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和食堂等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商务部门负责食品流通和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
“食品安全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这套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中。”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附近常有流动摊贩,用的油可靠吗?你们替阿拉孩子们把把关。”多位监督员提出来。
“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尚未彻底改变,同时,监管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食品安全监督,还得依靠社会力量。一有举报,我们就马上去查。”
据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机制,设立了统一的“96317”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并聘请了10名责任感强、热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担任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