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购物超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开展了超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11月6日至7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我县三江超市、三江超市竹屿店、新茂超市、岱客隆超市共4家大型购物超市进行检查。检查组共检查了各超市猪肉、鸡肉等畜禽产品经营摊点(柜台)10余个,涉及相关动物产品0.8吨。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超市销售的猪肉、鸡肉等畜禽产品都有产品检疫证明和相应的检疫验讫印章,但有个别超市检疫证明不齐全,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检疫证明和销售台帐一起存档备查,严禁经营未经依法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并要求4家超市调运畜产品前向市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畜产品调运到岱山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检,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