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和保障机制,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履职,县纪委明确建立科室联系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制度,县纪委每个科室联系一个乡镇,采用“一对一”服务,全面指导联系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定期参加乡镇纪委组织召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例会,每年参加次数不得少于4次;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及执行情况,提炼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协助乡镇纪委及时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向委(局)主要领导报告;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落实情况督查;协同乡镇纪委进一步推进村监会规范化、示范性建设。
据了解,县纪委将通过不定期地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检查了解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