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蓝色经济”发力,先行先试,选择的是浙江,完成国家交付的海洋经济破题重任,舟山扮演的角色是先导区。从舟山群岛新区出炉的三部曲中,透着中央高层清晰的战略意图。
2010年3月,已经87岁高龄的钱正英院士率领中国工程院“浙江沿海项目调研组”来到浙江。在听取浙江省海洋经济汇报后,项目调研组于3月30日至4月5日,先后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绍兴、嘉兴、杭州等七市进行调研和考察。调研组每到一地,专门听取当地海洋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分组考察特色开发区块、企业和项目等。项目组两次在舟山调研期间,几乎跑遍舟山所有大岛。钱正英院士在第一次调研中曾提到浙江经济的转型发展:浙江要“依托沿海,开发海岛,扩大空间,调整布局”;要“建设环境优良、人民幸福、为国贡献的新浙江”;要“以海洋经济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次调研中钱整英院士提出两个初步的设想:
第一个设想就是浙江的产业结构一个重大的调整点,应当考虑电力结构的调整,调整的内容就是从以煤电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核电为主,同时结合抽水蓄能、风电、太阳能等,把浙江建设成为“全国清洁能源的示范区”。
第二个设想,浙江的前景应当是调整空间布局,开发以舟山群岛为主的海岛,作为今后浙江和中国东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0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对舟山的定位是“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到了2011年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中,关于舟山的表述变成“探索设立舟山群岛新区”,昨天,舟山群岛新区正式获批。
其背后的推手,是被中国海洋界称作“百字方针”的中央战略。
2010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用百字谋划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今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之后,对浙江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
2011年7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在功能上,舟山群岛新区被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舟山群岛新区将建成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中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中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中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