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自2010年12月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药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新格局在我县已经形成。渔农村群众“看病贵”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据县卫生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年来,总计免收药品差价达2465万元。2012年,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达到49万人次,比实施前同期增加17.8%,门诊均次费用48.元,比实施前同期下降36%。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得到明显下降,改变了我县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旧局面。
据了解,目前我县15个乡镇卫生院,27个社区医疗服务站全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在全县范围内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