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对于鞭策乡镇“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以上率下,发挥党纪作用。《准则》和《条例》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行为指引和纪律要求。《准则》既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标杆,设置了“道德高线”;《条例》更是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6大纪律,开列85条“负面清单”,划出了“纪律底线”。《准则》和《条例》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所以,作为乡镇党委“一把手”,一定要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二,加强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针对少数党员存在的精神懈怠、意志衰退等危险,决不能掉以轻心。在工作中,我将继续带领党政班子成员做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及全镇机关干部夜学习等工作,主要围绕《党章》和两部法规、“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习近平讲话精神这三大方面,通过组织支部学习、邀请名师讲座、观看电教片、党员互助交流等形式,切实解决部分干部的思想认识偏差,不断加强和深化纪律观念。
第三,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作为乡镇党委“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寸土不让。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同各社区(村)、各镇属二级单位、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