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颁发了我县首批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意味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受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业务,而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则标志着我县正式开始实施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据了解,本次实施的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具体登记类型有: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海域使用权及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海域使用权及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海域使用权及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
据悉,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颁发,实现了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房地向海域”的拓展,为我县逐步实现房屋、土地、海域,包括今后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抵押、转移等提供方便,并有效保障投资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