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出版的《岱山革命斗争史资料·党在岱山办起了第一所初级中学》一文说,当时王家恒创办学校后,反动派地方报纸曾刊登了地方士绅王家恒热心办学的指导。
日前,笔者发现的一份报道,为这段史料添加了确凿证据。1948年4月23日《宁波日报》第5版,有一篇《岱士绅王家恒筹设初级中学》的报道,现全文摘录如下:
岱山士绅王家恒、林通宝等,因鉴于本岛人口众多、文化低落,教育除完全小学为最高学府外,学生于小学毕业后升学,过海隔洋甚为不易,第致失学者甚多,拟集资筹设岱山初级中学,以谋补救,经筹备进行以来,成绩甚佳,业经组织董事会筹集基金,呈由县府转呈教厅办理立案手续,并由林通宝现行拨助开办费一亿元,购置图书,以后将续予拨助仪器设备等费云。
其实,王家恒的第一个职业理想是当老师,而且解放前也做过老师,在他做隐蔽工作的短短6年内,就办过二十余所小学。在离休后,他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来办教育,为了开办的学校而四处奔波。
《岱山革命斗争史资料》中,《党在岱山办起了第一所初级中学》一文,作者邬心白和孙明在文中回忆说:“王家恒同志在1947年起筹办岱山初中……手续虽已办齐,但是反动政府还是把办校备案的申请书退回,后来又再次申报,才勉强的准予备案。办学之初条件十分艰苦,校舍是向东沙中心借了二间房子,作教室和办公室。经费有限,聘请邬心白、孙明等人为专职教师……在1949年2月,招收了近三十名学生,初中开办起来了……1948年10月,岱山地下党遭到破坏,家恒同志被捕。到1950年初,岱山初中改为翁洲初中,定海解放,县人民政府接收了这所学校。”
该文关于王家恒同志被捕后的情况,《宁波日报》也有后续报道,1949年1月12日第3版,作了“对于杭州高等特刑庭认为没有确凿证据,不予起诉王家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