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第一人民医院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共同申办,这是我县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同审同办”改革的首次成功尝试。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需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两者缺一不可。按照以往的流程,医疗机构需先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但申请材料有重复,而且还要两个部门来回跑,耗费时日长。
“两天就可以完成办理,简便、减时,效率明显提高。”县第一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许华权表示。
自去年12月底开始,县卫健、生态环境两部门推出跨部门联审联办,实施“单位一次申请,窗口同时受理,部门联合审批,证件一并发放”的模式,办理放射诊疗许可中的新发证、变更及注销事项。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就可以把所有事情办结,办结后将两本许可证一同送达到申请人手上。
“原先我们承诺的时间是10天,现在当场办结,或者是5天以内完成。”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吴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