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河北沧州献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下午4时19分,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韩村镇有孩子在村边坑塘溺水,经多方全力搜救打捞出5名孩子,已溺亡,具体原因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刚刚进入夏季,一次5名花季年龄的孩子同时溺水身亡,堪称特大溺水身亡事故,这无不让人深感震惊和惋惜。近年来,每到夏天,尤其是到了暑假期间,各地令人感到忧虑和痛心的是,像这种“溺水悲剧”就开始一幕幕地“上演”,一个个鲜活的花季少年,就这样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也再次敲响了“防溺水教育”的安全警钟: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为避免“溺水悲剧”年年上演,说多少遍、做多细致也都不为过。
每当夏季来临之际,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就成了教育部门、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小学校都会由学校发出告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要求孩子和家长共同观看溺水警示视频等等,这些措施,可以说是年复一年,教育部门和学校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即便如此,仍旧无法避免每年有未成年人溺亡事件的发生。要想尽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需要“全民总动员”,应从政府、教育部门、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联防联守,各司其责,共同筑牢防止未成年人溺水的篱笆,来堵塞吞噬孩子生命的缺口。
首先,学校要担负“教育宣传重任”。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不能停留于口头上,要不厌其烦地持续开展防溺水教育,要用鲜活的事例来教育触动人心,让孩子真正认识到下江河、水库等游泳的危险性。其二,家长要担负起“监管职责”。家长应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不间断的监督和管护,确保孩子远离类似“溺水悲剧”。其三,社会要担负起“安全防护责任”。水库、河道等管理部门除了要在溺水多发水域设立警示牌、提示语之外,还需做好各项河道的防护措施,未成年溺水事件,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农村地区的河道、坑塘,又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滥挖盗采等违法因素。禁止河道挖沙等破坏行为,严防“夺命河道”的出现。政府应把当前在全国推行的河长制、湖长制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对河流湖泊的巡视,及时发现、劝阻未成年人离开危险水域。同时,学校和社区在节假日开展一些面向孩子的文体活动,丰富孩子的假日生活。学校不妨可以利用暑期时间开设“游泳课”,让更多的孩子学会游泳技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寄托着祖国和家庭的希望。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防溺水是事关孩子生命安全的大事,“防溺水教育”工作确实需要我们做得更多一些,也做得更好一些。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合力联动,补齐“防溺水教育”这块短板,为未成年人防溺水编织一道不可跨越的保护墙,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那么,孩子溺亡的悲剧才不会“年年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