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今年过年高兴了。”1月20日上午,县人民法院针对近期执行到的20余万元执行款项进行了集中发放,6位当事人领取到执行款后,脸上止不住的笑容。
据悉,2024年2月,申请执行人老魏一行6人到县人民法院起诉黄某,要求其支付2021年拖欠的劳务费。经审理,法院判决黄某支付6人款项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老魏等人申请强制执行,但因黄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事情在12月迎来了转机。黄某到县人民法院起诉某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款27万余元。同时,该案承办法官了解到,黄某尚有20余万元执行款没有履行。
调解,势在必行。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支付黄某工程款18万元。今年1月10日,18万元款项顺利到账。但18万元尚不足以完全支付老魏一行6人的欠款,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协调,黄某又筹措了3.5万元,与老魏等人达成执行和解,黄某一次性支付6人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