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5年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我县将有3.4776万人受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浙江范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住院(照护)费用以及意外身故、意外伤害伤残的,将由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记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为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自2019年起,我县开始探索推进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203人次获赔,赔付金额累计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