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度。近日,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向3名深陷困境的未成年人伸出援手,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以司法温情与关怀解决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3名未成年人是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的子女,经县人民法院判决,3人由父亲程某某负责抚养,母亲吴某某则每月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事后,吴某某下落不明,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抚养费未能执行到位,而父亲以打工为生,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县人民法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该家庭一定的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所采取的辅助救济措施。后续,县人民法院还将与其他部门协作沟通,持续关注受助孩子的成长。“接下来,将与妇联,包括社区、民政等进行沟通联系,继续对他们进行跟踪和监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园园说。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聚焦未成年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制度功能,积极做好困难当事人“托底”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