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积极推行给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并为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两项惠老政策落地见效,为全县老年群体筑起一道“有温度的保障防线”。
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针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他们购买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或居家上门照料服务提供补贴。按照政策规定,该消费券分两类,按40%比例抵扣,入住机构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居家上门服务则每月最高抵扣500元。
“如果是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每月费用为2000元,享受最高800元的减免,老人家庭实际只需支付1200元。若是居家养老的中度失能老人,可以直接领取居家消费券,例如,居家消费一个月需要1250元,在使用500元消费券后,家属仅需再支付750元即可。”县民政局养老与儿童福利科科长竺丛捷介绍道。
据悉,我县连续6年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提升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今年,保险政策实现“扩面提标”,并在保单中植入“喘息式”护理增值服务。
“保险政策进行扩面,除年龄扩大至70岁外,服务范围也扩大至全国。另外也增加了喘息服务,即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出院后,可选择入住机构或居家接受照护,机构服务标准为80元/天,居家服务为50元/天,累计均不超过30天。”竺丛捷说。
截至目前,县民政部门通过“民政通”已发放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1148张,总面额超60.7万元;意外伤害保险惠及3.85万名老年人,实现全县70周岁以上老人意外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