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县海洋经济发展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休渔工作安排:自5月1日12时起,东海将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最长休渔时间为四个半月,除钓具渔船外,所有渔船不得擅自出海。对伏休期间擅自移泊或异地休渔并存在违规捕捞、购销行为的应休渔船,一律依法严处。
钓具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须严格执行固定港停靠、进出港登记报告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不得从事非钓具类型的渔业捕捞活动和转载、收购、运输渔获物等行为。8月5日12时—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灯光围(敷)网四种作业渔船可以从事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