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2026年舟山伏季休渔期打击违禁渔获物统一联合执法行动启动。我县统筹海洋经济发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分别组建海上、市场、高速路口卡点执法组,海陆协同发力,从严打击非法捕捞、违规收购、违法转运等各类涉渔违法行为。
5月8日早上,市场执法组深入水产交易市场、餐饮店、沿街流动摊贩等重点经营点位,开展专项组执法,重点检查违禁渔获物售卖、进货票据等情况,压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管控流通环节,筑牢休渔防线。
“总体来看,检查结果较以往有了很大改善,这得益于我们与海洋渔业等部门多年来的通力合作,以及对经营者的持续理念灌输。现在,经营者对违禁渔获物和‘一打三整治’的概念越来越清楚,意识也越来越强。”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执法一科副科长蒲浩杰说。
按照我省相关政策规定,伏休之日的7天后,即5月8日至8月5日期间,我县全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及活体水产品。下一步,各执法组将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频次,全链条严打非法捕捞、违规售卖等涉渔违法行为,全力守护海洋渔业生态资源。
“我们还会向社会群众广泛公布监督举报热线,贯彻从源头、流通环节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思路,加大‘一打三整治’的整体打击力度。”蒲浩杰表示。